52歲的謝姓室內設計公司負責人,積欠逾422萬元營業稅,卻在接獲通知後在2011年底將公司負責人移轉到王姓街友身上,還把公司近600萬資產提領一空,卻被執行官查出1周後謝女用女兒名義另開公司,往來廠商完全相同,23日深夜因蓄意脫產遭桃園地院裁定管收。
謝姓婦人2005年在桃園成立室內設計公司,卻被北區國稅局積欠2010年至2012年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422萬2722元,遭移送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謝女到案後稱,2011年12月26日就把公司賣給68歲王姓男子,王男也知悉有欠稅問題,還跟她說:「我會處理」,強調欠稅已與她無關。
但桃園分署執行官追查卻發現,王姓男子是台北車站地下街的街友,法院也判決確定他是頂替,根本沒有任何公司經營經驗,且謝女變更負責人當天,不但把公司現金40萬提領一空、還把另一筆50萬元語音轉帳到謝女個人帳戶,事後還持續以公司代表的名義收受貨款499萬3600元、分別存放在2個銀行,總計共有589萬3600元。
謝女還在變更負責人7天後,以女兒名義另外開立一間空間設計公司,且根據北區國稅局的銷項明細,新公司往來的廠商與聲稱賣掉的公司完全相同,認定她以變更負責人為街友、另立公司繼續經營以逃避稅款,且她提領的總資產根本足以清償全部欠稅,蓄意隱匿處分財產,23日到場訊問後依法留置,並聲請法院管收獲准,解送台北女子看守所附設管收處所執行管收。
桃園分署呼籲,營業人應自行繳納欠稅,以免欠稅加徵滯繳金後移送執行,除累積更多的繳納金額,營業財產也會遭強制執行。又惡意以變更負責手法逃避應納稅捐,不符租稅正義,桃園分署必定持續強力執行,義務人切勿心存僥倖。
中時 蔡依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