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則緯/綜合報導
關務署日前查獲日籍旅客未申報卻攜帶超額日元通關。(圖/關務署提供)
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日前在於松山國際機場查獲旅客未申報、卻攜帶1000萬日圓由免申報檯通關入境,已涉及違反洗錢防制法,依規定必須將1000萬日圓暫時全數沒入,如果後續確認查無洗錢情事,還是能夠領回等值3萬美元(約450萬日圓)。
桃園機場。(圖/取自桃園機場官網)
臺北關重申,依據洗錢防制法及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規定,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總價值逾等值美元1萬元外幣現鈔出入國境者,應主動向海關申報,未申報者,由海關沒入之;申報不實者,其超過部分亦沒入之。
臺北關再次呼籲,旅客出入境攜帶外幣、有價證券逾限額等值美金1萬元,或人民幣逾限額2萬元、新臺幣逾限額10萬元,或總價值逾等值2萬美元之黃金,或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及白金逾限額等值新臺幣50萬元者,應主動申報,以免受罰。相關規定可於財政部關務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