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投敵、酒駕毒駕修法加重刑責 週三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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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週三(12日)將聯席審查《陸海空軍刑法》修正案,針對軍人投敵、向敵效忠及毒駕與酒駕等行為加重刑責。因各界提案版本眾多,犯罪門檻與刑度落差將待委員會討論釐清。

國軍。(圖/中央社)
國軍。(圖/中央社)

近年共諜與國軍投敵案件頻傳,包括前陸軍上校向德恩被中國大陸吸收並簽署「投降承諾書」;威海營區、士林憲兵隊及總統府侍衛室亦發生基層軍人因黑道、宮廟利誘而淪為共諜,甚至身穿軍服拍攝投降影片、揮舞五星旗等重大違紀行為。為因應總統賴清德提出的中共統戰17項因應策略,行政院與立法委員均提案修法以彌補現行法制處罰漏洞。

針對「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行政院版本明定現役軍人若以言語、舉動、文字、圖畫、電磁紀錄或科技方法對敵人表示效忠,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降敵罪亦提高至3年以上10年以下。而立委王定宇等人則強調,軍人效忠國家並無表意自由空間,其提案版本將向敵表忠罪提高為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立委何欣純等人更主張降敵罪應加重至5年以上10年以下。

 毒駕酒駕刑責大幅提高 立委提案最重可處死刑

除投敵罪外,本次修法另一焦點為第54條有關軍人酒駕與毒駕的處罰。行政院版本主張「酒毒駕分流」,明定毒駕致人於死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內再犯致死者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然而,多位立委提出的版本態度更為強硬,主張不區分酒駕或毒駕,只要軍人因酒、毒駕行為致人死亡者,最重皆可判處死刑。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將於週三召開聯席會議進行初審。由於光是投敵表忠的第24條即有10種草案版本,而酒毒駕的第54條更有多達25種版本,各方在犯罪構成要件、刑度、死刑存廢及累犯條款上仍存在顯著分歧,預料將成為委員會討論與攻防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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