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接機注意!臨停3分鐘就開罰 學者籲「5配套」先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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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機場違規停車科技執法今(1)日正式上路,接機車輛於指定會面點靜止超過3分鐘,將自動拍照並開罰600至1200元。對此,學者李奇嶽呼籲,桃機應先補足5項配套措施,避免引發民怨。

桃園機場今起實施違規停車科技執法,第一及第二航廈指定會面點臨停超過3分鐘將自動拍照開罰。(示意圖/資料照)
桃園機場今起實施違規停車科技執法,第一及第二航廈指定會面點臨停超過3分鐘將自動拍照開罰。(示意圖/資料照)

航空警察局日前宣布,自2026年8月1日起,科技執法範圍包括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13至23號會面點,以及第二航廈21至29號、31至33號會面點,接機車輛若於上述區域靜止超過3分鐘,系統將自動拍照、錄影蒐證,違規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00元至1200元罰鍰。

台北城市大學觀光系助理教授李奇嶽指出,這項制度號稱是為了改善航廈前違規停車及交通壅塞,但真正引發民怨的,正是桃機在候車空間、接送設備及資訊系統不足的情況下,選擇先以科技執法全面開罰。他表示,維持國際機場交通秩序雖有必要,但科技執法只能辨識車輛停放時間,無法理解現場真實狀況。

李奇嶽說明,國際航班表定落地不代表旅客已出入境大廳,飛機可能需要等待空橋,旅客也可能要經過證照查驗、提領行李與海關檢查,若遇班機集中抵達或旅客不熟悉動線,接機時間更難精準掌握。駕駛即使已和旅客聯絡,從走出航廈、搬運大型行李到完成上車,3分鐘是否足夠,對於老人、幼童及身心障礙者也有很大差異。

針對桃園國際機場建議接機車輛利用停車場前30分鐘免費措施,李奇嶽認為,這僅是基本替代方案,無法取代完整接機調度制度。駕駛從停車場出口排隊、駛入航廈車道到尋找會面點同樣需要時間,尖峰時段更易遇道路壅塞。此外,桃機科技執法原訂2026年4月1日實施,因系統軟體測試延至8月1日,航警局應公開說明辨識準確率、計時起訖標準及車輛移動後是否重新計時,而非僅告知民眾「超過3分鐘就會被拍」。

李奇嶽呼籲,桃機應先補足五項設備與制度,避免引發民怨。(圖/桃園國際機場 Taoyuan International Airport)
李奇嶽呼籲,桃機應先補足五項設備與制度,避免引發民怨。(圖/桃園國際機場 Taoyuan International Airport)

李奇嶽以國外機場為例指出,美國洛杉磯國際機場設有免費「手機候車區」,讓駕駛留在車內等待通知;日本羽田機場禁止周邊道路停車,但引導接機車輛至停車場享30分鐘免費,航廈內也有清楚編號的會合點;新加坡樟宜機場各航廈則設有明確的指定接客區及網約車專屬上車點,停車場另提供10分鐘接送緩衝時間。

李奇嶽呼籲,桃機應先補足五項設備與制度:第一,在航廈外圍設置真正的免費接機候車區,提供廁所、航班資訊看板及短時間停留空間,讓駕駛不必在航廈道路繞圈,也不用擔心停車場30分鐘免費時間不足;第二,建立與航班及行李作業連動的接機資訊系統,旅客完成證照查驗或提領行李後,可透過機場App、簡訊或QR Code通知接機車輛進場,避免駕駛僅憑班機落地時間猜測。

第三,將會面點改為數位化調度,系統可依即時車流分配接客號碼及區域,讓駕駛依指示進場,而不是所有車輛一起湧入最靠近出口的位置;第四,科技執法啟動前設置清楚倒數顯示及警示設備,車輛接近3分鐘時,可先透過電子看板、燈號或手機訊息提醒駕駛離開,而不是民眾收到罰單後,才知道自己究竟在哪一秒違規。

第五則是建立特殊旅客的合理例外及申訴機制,輪椅旅客、年長者、幼童及大型行李的上下車時間,本來就不可能與一般旅客完全相同,科技執法應協助員警辨識違規,而不是讓機器取代所有現場判斷。李奇嶽強調,桃園機場作為台灣最重要的國家門面,管理品質不應以一天開出多少罰單衡量,而應以旅客是否方便、駕駛是否有合理候車空間,以及航廈交通是否真正改善來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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