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戲水!台中公告11處危險水域 違者最高罰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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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即將到來,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22日呼籲民眾,夏季戲水活動應避開野溪河川等危險水域,選擇合法開放、具備安全防護設施及合格救生人員進駐的場域,以確保戲水安全。

危險水域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告示牌。(圖/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危險水域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告示牌。(圖/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指出,轄內公告11處危險水域,包含大甲溪、烏溪、頭汴坑溪等地,因具水流湍急、深淺不一、暗流、漩渦、水下地形複雜及水溫偏低等特性,潛藏高度風險。即使水面平靜,水下也可能隱藏致命危機,呼籲民眾切勿前往未經開放或設有警示標誌的水域從事任何水上活動。

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網站列出11處危險水域。(圖/翻攝自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網站)
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網站列出11處危險水域。(圖/翻攝自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網站

為維護民眾安全,台中市政府每年4至11月期間會聯合警察局、消防局、教育局、水利局及區公所等單位進行水域安全聯合稽查,暑假期間更加強稽查頻率。對違規民眾先行勸離,若拒不配合,依「發展觀光條例」可處以1萬至5萬元罰鍰。

大甲溪為危險水域。(圖/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大甲溪為危險水域。(圖/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觀旅局特別推薦三處適合夏日戲水的場域,包括大雅中科公園戲水區,設有噴泉、水霧、隧道噴泉等親水遊憩設施;大安濱海樂園,可從事沙灘戲水、衝浪與風箏衝浪等合法遊憩活動,並設有救生人員、救生裝備與警告標示牌;麗寶樂園馬拉灣水上樂園,提供水上滑水設施與合格救生人員服務,適合親子戲水同樂。

觀旅局提醒民眾,從事水域活動時應謹記「防溺十招」,包括選擇合法地點、做好暖身、避免疲憊、飽食或飲酒後下水、不穿著吸水性強的衣物、避免長時間浸泡水中,以及不要從事跳水、翻滾等危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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