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提醒,家貓強制寵物登記的1年緩衝期即將在今年底屆滿,飼主若未在115年1月1日前為貓咪植入晶片並完成登記,將依《動物保護法》裁處新臺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動保處指出,農業部已公告家貓自114年1月1日起納入強制寵物登記規範。貓咪完成登記不僅能健全寵物管理機制,更能在走失時透過掃描晶片迅速聯繫飼主,提高尋回機率。晶片如同貓咪的身分證,有助落實源頭管理,避免遭受惡意棄養。
日前新北市汐止區一名廖姓飼主開門時沒留意愛貓動向,機靈的貓咪趁機溜出家門,心急的飼主找遍附近都找不到。隔天仁愛路辦公室附近上班的民眾發現貓咪,動保處獲報派員到場,先將貓帶回新店動物之家安置,經由晶片登記資料通知飼主領回。飼主接獲消息破涕為笑,立即趕去接愛貓回家。
動保處指出,該飼主因有落實飼主責任提早辦理寵物登記,才能在第一時間找回愛貓。當下動保處人員也特別叮嚀,務必注意門窗防範脫逃,畢竟寵物獨自在外容易發生車禍或受傷,為了毛寶貝的安全,應善盡飼主責任,以免發生無法挽回的遺憾。

辦理寵物登記十分簡單,飼主只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帶著愛貓前往寵物登記站植入晶片並完成相關手續即可。飼主也可透過手機或電腦登入「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飼主專區,隨時查看名下寵物的晶片號碼、絕育狀態及其他資料是否正確。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落實「登記、絕育、防疫」是每位合格飼主的基本責任。除一般寵物登記站外,動保處本部及8間公立動物之家均提供登記服務,方便民眾就近申辦。此外,也會在臉書專頁公布巡迴疫苗注射活動資訊,讓飼主隨時掌握最新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