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水槍猴」開車沿路亂掃射 恐重罰5萬4千元

新北市八里區一名蔡姓男子邊開車邊拿水彈槍朝外面射擊,坐在副駕駛的女子不但沒阻止還一起起鬨,惡搞影片PO網被蘆洲分局警方發現,已通知男子到案說明,全案依公共危險罪依法送辦。

男子拿水彈槍朝外面亂射擊。(圖/翻攝Threads,下同)

34歲蔡姓男子一邊開車一邊拿水彈槍,沿路對著街道和路人射擊,還不斷與副駕駛的女子一起嘻笑,女子把整個過程拍下,影片在網路上曝光後,引起眾人撻伐。

蘆洲分局警方在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該影片後,火速通知蔡男到案說明。蘆洲分局表示,蔡男行為已涉嫌公共危險罪,同時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第3款「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8千元以下罰鍰。

此外,蔡男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規定,可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至3萬6千元以下罰鍰。若兩條罰則都成立,加起來最重可能罰5萬4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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