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勞工局成立「勞工權益基金」,提供職災勞工失能慰助金、住院慰助金、看護費用補助、生活補助、子女就學補助、子女學優獎學金及子女技能獎學金等,勞工權益律師名冊及涉訟補助,維持生活基本需求及穩定其再就業,至今已協助逾7000名勞工及家庭渡過工作困頓期。
勞工局長吳威志指出,隨勞資爭議類型日趨複雜,勞工在爭取合法勞動權益而進行涉訟,可向勞工局尋求訴訟所需相關協助,勞工權益基金依勞工需求提供律師費、撰狀費及訴訟期間生活補助等,針對勞工案情需求,連結法律諮詢服務,並建置熟悉勞工權益律師名冊,供勞工選任律師參考。
此外,勞工局延攬熟悉勞動法令、職業災害、職業安全衛生、職業病醫師及律師等領域熱心公益的專家學者,服務弱勢勞工及投入案件審核,提供專業完善處遇建議,希望情理兼顧,讓服務更貼近弱勢勞工需求。
另外,職業災害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經評估生活困難,國小、國中每人補助5000元,高中以上每人補助8000元,職業災害期間生活補助,經評估生活困難,每人每次最多補助2個月基本工資,每人每年最多6個月基本工資。
吳威志強調,勞工權益基金實質經濟補助,勞工如有就業、職業重建、法律諮詢等需求,勞工局也提供相關協助並轉介適性資源。
中時 盧金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