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公職人員財產申報逐項查詢財產資料的不便,避免漏報受罰,法務部廉政署推動強化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自今年9月5日到10月5日為授權期限,授權首日人數突破7000人,包括財政部部長蘇建榮等中央機關首長及各級檢察署檢察長都完成申報。
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務員須在每年11月1日到12月31日間申報財產,若未如實、如期申報,政務官與民意代表由監察院裁罰,一般中階公務員則由法務部開罰,最高可罰到400萬元。但由於申報時得逐件查詢配偶與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及保險明細,程序繁複極為不便,造成不少公務員因一時疏漏而挨罰。
為解決這個問題,監察院及法務部已建置完成「財產申報查核平台」,申報義務人同意授權後,能利用網路介接透過查核平台向相關政府機關及金融機構等取得大部分申報義務人應申報的財產內容,以提供給申報義務人申報財產,減輕申報人負擔。
負責辦理全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業務主管機關的法務部廉政署,署長朱家崎已率先於授權首日辦理授權作業,此外,財政部部長蘇建榮及各級檢察署檢察長,都在機關政風室同仁的協助服務下,率先在授權首日即完成授權作業,並肯定政風室同仁主動服務申報義務人的精神。
廉政署表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應以輔導機關申報義務人如期且正確完成申報為首要課題,而不是以裁罰為目的,呼籲各機關申報義務人都能夠於授權期間善加利用授權,以大幅降低過往由申報義務人自行查詢財產資料而有漏報、短報或溢報的情事,並提升財產申報內容之正確性。
中時 張孝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