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原住民改善居住環境,苗栗縣政府依據原民會「經濟弱勢戶原住民建購、修繕住宅補助」計畫,提供經濟弱勢家庭建購住宅每戶補助20萬元,修繕住宅每戶最高補助10萬元的優惠措施。苗栗縣政府原住中心呼籲有需要的原民即日起提出申請。
苗栗縣原民中心表示,符合申請這項補助的原住民須年滿20歲,並具有行為能力,申請人是房屋所有權人,或由具原住民身分的配偶申請。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二倍者或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
原民中心說,申請人全家人口未超過1人時,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合計金額未逾250萬元;每增加1人,加計25萬元。而家庭所有的不動產合計金額未超過650萬元者,符合以上資格者都可提出申請。
原民中心主任蔣意雄表示,申請期間從109年5月1日至6月30日止,如果額滿則提前截止。申請請備妥應備文件後,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再轉由原民中心複審,經縣政府核准後施行。
中時 謝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