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姦拍裸照 小三沒事正宮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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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陳志賢攝)
高院(陳志賢攝)

劉姓商人與蔡姓女球友,發生婚外情,劉妻找徵信社抓姦;高院認為劉妻證據取得不合法,判劉男、蔡女無罪確定;但劉妻、徵信社人員反遭控妨害秘密,各被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2016年3月5日晚間,劉妻率同徵信社人員到劉男租屋處抓姦,一行人打開房門,當場發現劉、蔡2人全裸躺在床上,隨即衝入屋內壓制2人,不顧蔡女叫喊,強行拉開床單,拍攝她私密處。

劉妻及徵信社將2人使用床罩、被單送驗,驗出與2人體液相符的DNA;劉妻另提出她翻攝儲存在丈夫手機內的親密對話紀錄「在床上,我們貪婪的吸吮對方」、「希望我們在這床上翻雲覆雨一起相擁而眠」、「粗粗…也寵壞我了,征服我了」、「我愛死粗粗了,我好色」檢方依法起訴2人。

一審審理時,劉男辯稱他打完球洗澡,才衣衫不整;蔡女則稱她是在試穿衣服時,突然有人衝進來將她壓制在床並拍照錄影,2人想穿回衣物都被阻止;劉男並稱妻子蒐證手段違反比例原則,不能當成證據。法官認為2人有曖昧,但無法證明2人性器已接合,加上劉妻蒐證方式不符法律要求,判2人無罪。

劉妻上訴後,高院認為劉妻等人蒐證手段,已侵犯私人隱私,違反比例原則,證據無法採用,駁回上訴,劉男及蔡女獲無罪確定。不過,蔡女反控劉妻、徵信社人員妨害秘密罪,高院判刑4月確定。

中時 陳志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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