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前年任職務法庭法官時,針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案,上媒體說明改判理由,法評會決議送監察院審查後未通過彈劾,但司法院人審會今認定他接受媒體採訪時,引喻失當、欠缺性平意識,予以書面告誡之警告處分。
陳鴻斌因強吻、性騷擾法官助理遭職務法庭懲戒判決免除法官職務 ,陳提再審後,職務法庭改判只需罰薪1年,當時引發各界譁然,監察院提起再審後,職務法庭再改判陳鴻斌免職。
但當時職務法庭承審法官陳志祥對外聲稱,讓陳改輕判沒有問題,還說陳鴻斌只是試圖發展婚外情,從證據看2人是「兩情相悅」,他的發言引發爭議,法官協會、司改會等具狀要求對陳志祥評鑑,法評會送監察院後、彈劾不成立。
司法院人審會今仍對陳志祥進行處分,人審會認為他身為職務法庭的承審法官,卻於接受媒體採訪時,發表言論逾越判決書內容,且引喻失當、欠缺性平意識,有損法官之中立、客觀、公正形象,予以書面告誡之警告處分。
另,前賴姓法官因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法官執行職務應中立、維護當事人權利及不得以不當方式解決紛爭等規定,人審會予以書面方式發命令促其注意之處分,並將處分情形登載於其人事資料。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