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圖利遭判刑6年 北斗鎮長李玄在:上訴到底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北斗鎮長李玄在前年底就職,卻涉嫌在2017年間要求清潔隊陳姓班長違法打開北斗掩埋場大門,供傅姓親友棄置2卡車的建築土方廢棄物,還被檢調查獲販賣禁用的偽農藥,彰化地院近日審理後判李應執行6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20萬元,褫奪公權4年。

對此,剛收到判決書的李玄在大聲喊冤,強調這是誤解,一定會上訴,盼最後司法還他清白;他也忍不住大嘆,「為什麼殺警察的判無罪,他以百姓身分幫忙便民服務,不貪不取、未從中牟利,卻要被判這麼重?」

根據判決書,2017年8月23日,傅男以56000元委託劉姓業者拆除自家建物,2輛滿載廢棄磚塊、混凝土塊的砂石車,直接開往北斗掩埋場,遭管理人62歲陳姓班長攔阻、拒絕進入,司機當場透過劉男與傅男以電話聯繫轉告李玄在。

54歲李玄在撥打給砂石車司機,透過手機指示陳開門讓車輛入內傾倒,後並由清潔隊員鋪平掩埋,總重達54.71公噸、因此讓傅男省下77805萬元處理費用。同年6月14日,彰化調查站在李經營的興農農藥行旁倉庫建物通道內,查扣3箱偽農藥。

李辯稱只是為便民服務,且身分並非公務員,未實際看過廢棄物,原以為是回收物才幫忙要求暫放,事後已清除完畢,農藥行負責人也不是他;但不被法官採信。

法官認為,李在妻子楊麗香任職鎮長期間,雖不具公務員身分,卻因「鎮長丈夫」身分獲妻子概括授權,擁「實質影響力」,與陳男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處5年6月、褫奪公權4年,另犯意圖販賣而儲藏禁用農藥罪部分,判處8個月,併科罰金120萬元。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

法官審酌陳姓班長具有公務員身分,非居要職、職位不高,薪資亦非優渥,僅按月領新,因李施壓而犯本案罪刑,判刑2年,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褫奪公權3年。

中時 謝瓊雲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