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帶貨抽佣恐列被告?陳智菡、吳怡萱轟黨檢媒抹黑:是勞務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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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疑似用「網紅帶貨」的銷售手法,然後再發送折扣碼發送競選小物,陳智菡、許甫、吳怡萱和黃瀞瑩可以從中抽佣,但因抽佣的錢來自政治獻金,涉違反政治獻金法,4人恐由證人轉列被告。對此,陳智菡和吳怡萱今皆出面回應,痛批這是刻意入人於罪。

陳智菡痛批檢調入人於罪。(圖/中天新聞)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今天(18日)受訪時表示,昨天很多黨公職同仁配合檢調釐清,但也親身經歷什麼叫黨檢媒一體,在裡面的時候,檢察官就跟他們說偵查的內容都不要對外說,可是很快就被放話導引,說她們可能違法事情。

陳智菡進一步強調,她們昨天受訪也簡單說明,認為不管是調查局或是北檢都把基礎事實搞混了,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歸木可小物,選舉最後期時,木可競選小物就是純粹商品販賣,不是所謂政治獻金,這個重點沒辦法釐清的話,很多會混淆。

陳智菡直言,「我清楚告訴調查官,政治獻金、競選小物不一樣的東西,如果不把這件事情釐清,就是在故入人罪,而且是非常嚴重擾民行為,因為我們很多合法行為都被理解為非法行為。我也沉痛告訴調查官,現在種種做法都是脫離實務、故入人罪,誣陷了一個好人,我說的就是柯文哲」。陳智菡痛批,「現在如果說小物就政治獻金,這是錯誤理解,不難想像現在為什麼那麼多恐龍法官,應該適可而止」。

吳怡萱強調取得的是勞務報酬。(圖/民眾黨提供)

對於有媒體報導,陳智菡質問,「檢察官告訴我們偵查不公開為什麼馬上有媒體寫出來,他們確實說木可有沒有勞務報酬,硬要說成所謂的折扣抽佣,競選小物不是政治獻金,是販賣競選小物行為。我們當然配合競選小物宣傳,木可說提供折扣,粉絲想買相關商品可以打折,我們可以提高宣傳,拿到折扣碼可以打折,回饋支持者」。

陳智菡強調,沒有業績這件事情,木可確實給勞務報酬,宣傳出席活動有勞務報酬精神,根本不是網紅帶貨抽佣,她也不是網紅,她都清楚跟檢察官調查官交代。陳智菡再重申,她已說清楚是勞務報酬,為什麼刻意入人於罪呢。

而新聞輿情部主任吳怡萱也強調,「我們實際付出勞務,「我們實際付出勞務、幫木可商品做宣傳,我們這樣取得的勞務報酬,卻被抹黑成是抽佣,木可公司製造的商品不代表全部就是募款小物,勞務報酬不代表是抽佣甚至不法所得,所以檢察官不懂,我們協助搞清其中的落差,沒想到媒體、側翼名嘴開始一條龍抹黑,黨檢媒一體的人格摧毀,我們昨天親身經歷過,沒想到這樣抹黑不用等下周二,今天馬上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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