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夫妻涉侵吞幹細胞技術遭起訴 台大、北醫估損失12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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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醫學大學特聘教授黃彥華與其丈夫、台灣大學醫學院藥理研究所所長林泰元,被控將台大與北醫的幹細胞研究成果據為己有,並私下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申請新藥臨床試驗,導致北醫無法參與,估計損失新藥上市利潤高達122億元。台北地檢署經過3年偵辦,於11月18日依背信、洩漏工商祕密罪起訴黃、林夫婦及業者朱寶麒、高禎祥等4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林泰元(右)、黃彥華(左)是國內有名的幹細胞相關學者。(圖/資料照)
林泰元(右)、黃彥華(左)是國內有名的幹細胞相關學者。(圖/資料照)

黃彥華為台大生化博士,曾任中央研究院生化所研究員,長年在北醫從事幹細胞研究,曾擔任北醫研究發展處研發長、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核心實驗室主任、細胞治療與再生醫學研究中心執行長及北醫生物化學暨細胞分子生物學科特聘教授。她專長於多能性幹細胞與癌幹細胞之微環境訊息調控機制、生殖幹細胞及各類癌幹細胞研究,曾多年獲科技部補助大專院校獎勵特殊優秀人才獎勵,被視為台灣幹細胞及細胞治療研究的先驅之一。

林泰元則是台大醫學院藥理科所所長,夫妻二人都曾主持或參與多項幹細胞相關研究專案,並共同組建研發團隊。根據起訴書內容,林、黃二人分別擔任北醫於民國106年及109年向國科會申請「全身安全性異體移植策略之細胞治療產品開發」(pcMSC細胞研究計畫)的子計畫主持人或總計畫主持人,依規定這些研究計畫成果均須在2年後才能公開。

檢方調查發現,北醫再生醫學計畫的主要研發成果包括「從人類胎盤組織分離、培養之胎盤絨毛膜蛻膜間葉幹細胞」,而該計畫主要源自台大於97年向國科會申請的「胎盤幹細胞研究」。林泰元身為此一子計畫主持人,明知不得擅自將屬於台大的研究成果以申請專利權方式公開牟利,卻將指導研究生的碩博士論文向台大及國家圖書館申請延後公開。

林泰元是台大醫學院藥理科所所長。(圖/台大藥理所官網)
林泰元是台大醫學院藥理科所所長。(圖/台大藥理所官網)

林、黃夫婦以10萬元入股朱寶麒的美國VitaSpring公司,將北醫再生醫學計畫研究成果向美國FDA申請新藥臨床試驗送件前諮詢及新藥臨床實驗,將pcMSC細胞重新命名為「MatriPlax」,並透過朱的金湧長生公司申請商標。109年8月,二人又透過高禎祥的「華華大」公司向美國FDA提出「MatriPlax」新藥臨床試驗送件前諮詢。

檢調於111年6月29日對本案展開搜索後,案件曝光,朱的金湧長生公司隨後以「MatriPlax」新藥臨床實驗向美國FDA申請並獲准,導致北醫無法以衍生新創公司模式參與美國FDA申請,未來新藥上市分潤利益損失估計高達122億多元。

此外,林、黃二人明知1419971號專利為幹細胞產品基礎技術,卻促成台大、北醫僅收受300萬元授權金,將技術移轉給Arco公司,使該公司幾乎免費使用技術,再以廠商名義向美國、日本、台灣智財局申請專利。雖然台灣智財局駁回申請,但美國和日本則核准,造成台大無形資產損失,目前難以確定具體金額。

檢方痛批黃、林二人利慾薰心,毫不尊重學術研究倫理,視法律為無物,犯後飾詞狡辯,態度惡劣,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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