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邱軍於去年12月27日凌晨,在基隆某餐酒館飲酒後仍駕車上路,途中行經信一路時撞擊正在路邊交談的兩名計程車司機,造成李姓司機重傷不治、陳姓司機輕傷。邱軍事後未停車查看或報警,反而駕車逃逸,直到紅燈前才暫停,遭目擊民眾攔阻。

邱軍去年12月27日凌晨飲酒後仍駕車上路,途中行經信一路時撞擊正在路邊交談的兩名計程車司機,造成1死1輕傷。(圖/塗豐駿攝/中天新聞)
檢方調查指出,邱軍當晚飲用大量生啤與小米酒,明知將影響駕駛能力卻仍酒後上路,並在能見度與情況良好的情況下未減速撞人。肇事後未採取任何急救或報案措施,顯示具備逃逸犯意。
警方掌握證據後將邱軍拘提到案,檢方於今年1月8日聲押獲准,至今仍持續羈押中。李姓被害人搶救無效於1月3日身亡,陳姓司機則受輕傷無生命危險。
基隆地檢署今(5)日偵結,全案依《刑法》「不能安全駕駛致死」與「肇事致死傷逃逸」等罪嫌起訴邱軍,並於下午將其移審基隆地方法院,法院將裁定是否續押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