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公園今天起不准攤販擺攤,攤販無奈,仍有部分攤販觀望、設攤,嘉義市政府人員偕警方到公園加強執法,對1名攤販開出勸導單,市府建設處表示,希望攤販配合,勿成為流動攤販,屢勸不聽就開罰,市府也有機制可輔導攤販到合法市場設攤。
市府日前下令限期攤販自11月2日起不准在嘉義公園擺攤,今天是禁攤令第1天,仍有部分攤販擺攤,也有攤販在附近走動,也有晨運民眾為攤販發聲。
建設處長陳光興表示,平常有約5、60個攤販聚集在公園東北角一帶,該處10月27日開始宣導禁止設攤,今天大部分攤販配合未再擺攤,僅對1個按摩攤位開出1張勸導單
勸導。
陳光興說,依《嘉義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公園內本來就不能擺攤,越來越多外地觀光客來嘉旅遊,屢有遊客反映公園攤販有礙景觀,市府加強執法,若攤販屢勸不聽,依法可開罰600元至1200元,攤販若需要,也能輔導攤販進到合法市場營業。
60歲陳姓攤販說,在嘉義公園擺攤賣自種蔬果近20年了,賺微薄收入讓一家人溫飽,以前市府曾嚴格取締,就跑給警察追,當時連續被開5、6張罰單,現在年紀大了,跑不動了,只能配合收攤了。
長年在公園晨運的林姓、許姓男子說,向攤販購物的人有來運動的民眾,也有觀光客,都能促進在地經濟,外縣市的公園也有攤販市集,這也是庶民生活的一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