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秀林鄉長王玫瑰與丈夫胡智民涉賄選遭起訴,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訊問後,裁定王玫瑰、胡智民、徐姓公益協會理事長及擔任助理的兒子羈押禁見3個月。

王玫瑰任滿轉戰參選花蓮縣議員,交棒胡智民參選秀林鄉長,2人涉挪用公益協會善款支付胡智民壽宴,宴請選民、以新台幣1000元到2000元不等,藉生日禮金等方式行賄,9月遭檢方搜索,聲請羈押獲准。
徐姓公益協會理事長與兒子除挪用善款支付壽宴,偵辦過程另查出2人長期侵占愛心捐款超過100萬元,還會同高姓志工偽造印章及收據。

台灣花蓮地方檢察署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對王玫瑰等5人提起公訴,在押的王玫瑰、胡智民及徐姓母子移審,花蓮地院昨天開接押庭,裁定4人羈押3個月,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
法官認為王玫瑰和胡智民否認犯行,徐姓母子否認部分犯行,考量4人供述與證人供述未盡相符,王玫瑰和胡智民的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未完整保存,且徐姓助理有疑隱匿犯罪所得行為等,認4人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仍有羈押必要。(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