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造成女方身心受創!台中日前發生一起列車長瘋狂追求女同事,跟蹤、偷拍、甚至在車站內就直接「壁咚」她,瘋狂追求的行徑還一度導致列車誤點,近日被判刑賠錢。
一位蘇姓列車長瘋狂追求女同事,甚至突然「壁咚」她。(圖/示意圖,AI生成)
據台中地院的判決書資料,全案發生在2022年間,時年30歲的被告蘇姓男子時任台鐵列車長,因為愛上女同事小美(化名),但落花有意流水無情,他仍不死心,追求的行為相當恐怖,同年6月7日,他質問女方:「為什麼不理我、不跟我當朋友?」而過了4天他更加瘋狂,繼續跳針問小美同一個問題,當下正是他的上班時間,騷擾女方的地點就是在火車站裡,但蘇男完全不管,連自己的工作也不顧了,導致當天竟然有列車因此誤點。
蘇男也將騷擾行為「升級」,過了幾天時序進入7月,蘇男開始持續監視、觀察、跟蹤小美,女方終於崩潰,但仍不敢直接面對面跟蘇男攤牌,只敢傳訊息說:「我不停拒絕你還是依然這樣,我都因為你一直的跟蹤騷擾,害怕到要看精神科吃藥,你為什麼不放過我」、「我有多害怕,害怕到崩潰大哭」。
蘇男回的訊息則更讓小美害怕:「我看到有一個男生一直出沒在你附近,讓我很不爽」、「我不想要一直被妳討厭恐懼害怕,也不想要妳被別人追走」,女方最後報警提告,全案進入司法程序,蘇男也被依相關罪嫌起訴,由台中地院審理。
台中地院。(圖/Googlemap)
台中地院法官審判此案後,在刑事方面,認定被告確有「持續偷拍、監視等行為,觸犯跟蹤騷擾防治法」,判蘇男得服85天的拘役,可易科罰金也可再上訴,小美在民事部分也求償。
小美在民事部分的主張:「蘇OO從2022年6月起,利用職務之便知道我的行蹤,持續跟蹤騷擾盯梢,或守候我工作的場所,要求跟我約會、聯絡等追求行為,甚至用手機偷拍我」、「我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經法院於2022年12月核發保護令,蘇OO得知後,竟於通訊軟體上,向其他台鐵員工揚言「叫她(小美)跟她的男友)趕快分手,不然我要強姦她」、「我這輩子絕對不讓小美嫁給別人」、「要當鄭捷第二」、「這些騷擾我的行為長達1年,讓我焦慮失眠求診,應賠償80萬2160元精神撫慰金給我。」
蘇男出庭時辯稱,小美提出的對話紀錄只是擷取片段的訊息,「這是我跟同事的閒聊跟抱怨,我願意賠償,但小美求償的金額太高。」民事庭法官最後判蘇男得賠償小美去就醫的全部醫藥費,及1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合計10萬2160元,同樣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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