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藝人凌威威(本名謝伊琪)捲入擄人傷害、殺人未遂案件,她遭控與其他2人將一名40歲莊姓男子從台中擄至桃園,並在過程中造成對方受傷。桃園地方檢察署複訊後裁定凌威威以10萬元交保,但她否認傷人指控,強調是為朋友討債才會涉入此案。

凌威威被控傷害、殺人未遂,她怒斥「對方搶我的刀自傷」。(圖/翻攝凌威威臉書)
凌威威曾以「酒國名花」聞名,近年來曾多次登上媒體版面,根據警方調查,事發於7月22日下午,莊姓男子遭3人擄往桃園八德區新興路一處鐵皮屋。期間莊男趁機發送定位點向友人求救,八德警分局獲報後於當天18時趕抵現場,發現莊男身上有多處刀傷,隨即將其送醫治療,所幸僅有防禦性傷口,無生命危險。
救護車當時到場,女警在前方引路,事後將傷者送醫。(圖/翻攝畫面)
警方在現場逮捕包含凌威威在內的3名嫌犯。由於警方在車上發現大量血跡,且查扣的美工刀為凌威威所有,因此依妨害自由及傷害罪嫌將3人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凌威威獲得交保後隨即對外喊冤,表示此次事件是為協助友人向討債集團追討52萬8千元欠款。她承認當時確實攜帶美工刀,但稱這是為了自身安全,「對方搶走我的刀後自殘,我根本沒有動手。」她更指控警方偵辦方向有誤,目前檢警仍在持續調查此案細節,以釐清案件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