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柯文哲、應曉薇不服延押!高院駁回抗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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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裁定延長羈押,兩人隨即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11)日駁回抗告,確定兩人自8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北地院7日審理京華城案,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見圖)休庭時爆粗口飆罵檢察官「要不要臉、有沒有良心」等語,還說被當貪污犯關押12個月已經極限了。(資料照,杜宜諳攝)
台北地院7日審理京華城案,柯文哲休庭時爆粗口飆罵檢察官,還說被當貪污犯關押12個月已經極限了。(圖/資料照)

柯文哲上週在法庭上情緒激動表示,已經被關押12個月是他的極限。然而,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原審法院裁定並無違法或不當之處。高院表示,柯文哲、應曉薇因犯罪嫌疑重大,且原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依然存在,故維持原審法院延長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裁定。

柯文哲資料照。(圖/報系資料照)
柯文哲。(圖/報系資料照)

高院指出,柯文哲及應曉薇雖以犯罪嫌疑並非重大、無逃亡之虞、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無羈押必要、原裁定理由欠備、身體有恙非保外就醫難以痊癒等理由提出抗告,請求撤銷原裁定。但法院依卷內事證及向原審法院、看守所函調之相關資料,認為兩人主張均不足採,因此駁回抗告。

柯文哲在京華城案庭審中怒吼、爆粗口、丟水杯,瞬間成為新聞焦點。(圖/中時資料照)
柯文哲。(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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