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湖南省岳陽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起特殊的離婚案件,雖然夫妻雙方均同意離婚,但因為雙方都不願意承擔殘疾子女的撫養責任,法院最終做出駁回離婚請求的判決。
根據《人民日報》報導引述岳陽縣人民法院網站資料,這對夫妻龔某某與熊某於2006年登記結婚,婚後育有兩子。大兒子大熊出生於2007年,小兒子小熊則在2013年出生。小熊被鑑定為言語殘疾一級。
案件顯示,龔某某與熊某婚後關係尚可,偶有爭執。2023年,龔某某開始在東莞外出務工,兩人開始分居生活。同年,龔某某首次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遭法院駁回。2025年,龔某某再次提起離婚訴訟。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多次進行調解,但雙方在小熊的撫養問題上始終存在重大分歧,均希望由對方承擔撫養責任。

岳陽縣人民法院認為,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基本原則之一是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法院表示,離婚案件不僅涉及夫妻感情問題,更要妥善處理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和探視問題。
法院指出,龔某某和熊某對於婚生子小熊的撫養態度嚴重違背社會公德和公序良俗。判決書中強調,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是法律規定的義務,不能因為孩子有缺陷就放棄撫養責任。
最終,為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法院判決駁回離婚請求。據了解,龔某某和熊某均接受判決結果。相關新聞引發網友熱議,「都不要孩子,離什麼婚。忍著」、「這個案子不是離婚難,是告訴你逃避責任(扶養責任)很難」、「孩子歸屬都沒談妥,算什麼同意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