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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12)日上午6時許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與五權五街口,一輛小客車未減速衝撞前方在等紅燈的陳姓機車騎士,造成陳男當場無心跳,經送醫搶救仍宣告腦死。
昨(12)日上午6時許72年次的李男駕駛租賃小客車由五權七街沿忠明南路外側車道往五權三街方向行駛,而83年次的陳男則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於忠明南路與五權五街口停等區內停等紅燈號誌,李男未減速撞上正在前方的陳姓機車騎士,造成手、腳多處受傷,送往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救護,目前院方宣告腦死。
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雙方酒精濃度測試呼氣值為0mg/L,駕駛租賃小客車的李男未受傷,而72年次的副駕乘客謝女則臉部受傷,自行就醫。
經警方初步調查,李男觀看道路環境、分心駕駛、陳男未發現肇事因素,全案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轉交通大隊釐清肇事原因。
陳男哥哥表示,弟弟當時準備要去上班,卻在停等紅燈時被未減速車輛追撞,「他被從機車待轉區撞到對向的馬路。」談到弟弟目前的狀況,忍不住哽咽:「他被撞得當下已經沒有心跳,然後急救很久,後來轉去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然後昨天搶救完,雖然心跳有回來,醫生是說接下來應該會腦死,因為他腦壓已經非常高,他心臟的血液沒辦法送到腦部,現在家人已經做好心理準備要拔管。」
陳男哥哥指出,「附近的店家告訴我們,他(肇事者)還有說有笑,事不關己。我弟的行車紀錄器也有拍到他在前面比劃,好像不是他的錯。從行車紀錄器影片了解,對方應該是100%肇責,因為他是在紅燈的情況下未減速,撞到在等紅燈的弟弟。」
第一分局也呼籲,行經路口時應注意交通號誌狀況、遵守交通規則,另行經路口時也應注意前方狀況減速慢行,保持安全距離,避免車禍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