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人也酸北檢?鄭文燦案開庭 桃檢:證據「不是只有excel檔」

分享:
0:00
volume_up

李奕緯/綜合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貪污案今(30)日在桃園地院開庭,適逢台北地檢署26日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案,以「excel檔」認定收賄遭廣泛質疑,桃檢檢察官今日也引用於法庭攻防。

桃園地院。(圖/翻攝Google Map)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鄭文燦今日出庭,辯護律師何祖舜批,桃園地檢署辦案草率,起訴書撰寫品質粗糙,內容自相矛盾,引用都市計畫流程錯誤,以夾敘夾議方式帶入檢察官個人臆測或主觀判斷,混淆事實,表現非常不專業,以他曾任檢察官的經驗來看覺得不可思議。

鄭文燦30日出庭。(圖/中天新聞)

何祖舜點名承辦檢察官陳嘉義,今年5月28日才接手辦鄭文燦案,短短一週就在6月3日發動搜索、約談,能否充分掌握複雜的都市計畫案件規範和程序令人存疑,綜觀卷證也證明錯誤連篇,且起訴內容未具體說明行賄的具體內容、時間及地點,也沒有實質憑據,只採信對鄭文燦不利的證詞,95%有利證詞隻字不提,可見檢察官已有個人定見,並非依照事實辦案,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陳嘉義當庭以16點反駁,稱人類是高智能生物,不能去脈絡化或單純化,全案有起承轉合,只要完整閱覽起訴書,就能知悉鄭文燦在職務行為上「助攻」重劃案打通關,而且於監聽外洩之後的時間點退款,鄭文燦收賄事實的人證物證非常完整,甚至給錢和退款的金流都一應俱全,「不是只有excel檔而已!」

留言衝人氣 15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