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定瑜/綜合報導
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涉嫌貪瀆案,2022年12月被檢方搜索6處所,查扣現金30萬元,以及工程公司名片等證物。羈押2月後,檢方聲請延押,台南地院今天下午開庭,裁定陳凱凌自2月23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後)涉貪,確定延押兩個月。(資料照/中天新聞)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表示,法官認被告嫌疑重大,且羈押期間,檢察官訊問被告,所述與證人仍有出入,且尚有共犯待查;被告涉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嫌,為最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能畏罪逃亡規避追訴,有事實足認為被告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所以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