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暘集團與台南市府經發局涉光電弊案,前局長陳凱凌等15人遭起訴,立委關切,力暘電業籌設許可何時能撤銷,經濟部能源署今(29)日表示,目前已全面停止力暘公司所有申請案件;如果確實有偽造文書,將洽請南市府共同合作,釐清用地變更施作光電時,相關案件審查的法律妥適性,同時也視司法判決情況,對已通過案件作必要的合法處分。
能源署強調,公部門必須依法行事,特定違法行為本應負起法律責任,公務機關絕不會包庇。
能源署指出,過去由於農業政策改變,光電開發商在開發所謂「小兩甲」案場時,必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已取得地主的土地同意書,才能進行用地變更審查,經過地方政府審查通過,再向能源署申請施工許可。目前爭議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續會依照司法判決,同時與南市府合作,共同釐清檢視是否有偽造日期、用地變更是否合法等議題。
至於立委詢問,未來太陽光電的推動進度,能源署指出,太陽光電在整體能源結構的占比,受電力供需變動高度影響。近年經濟成長高,也帶動用電成長,改變了電力結構的比例,同時再生能源、特別是離岸風電案場的併網時間,也會大大影響該年度的不同再生能源的比例。
能源署說明,實際推動太陽光電的進度與規劃,並非純以地面型光電為主力,反而是屋頂型光電的目標量,已經提前達標原來2025年預計8GW的進度,目前完成了8.45GW。整體需要達成的20GW,則已經掌握推動案源,但後續仍要與農業、環保部門共同合作,並要遵守地方政府的規定,才能在完成原定的20GW目標外,持續增加下一個3GW的推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