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光電弊案 力暘集團涉偽造文書取得小二甲光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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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偵辦光電弊案,查獲市府前經發局長陳凱凌涉嫌圖利力暘集團旗下的5家「天」字輩子公司,以不實文件規避繁複審查,為違反農委會(今農業部)「小二甲」禁令的光電案場解套,涉嫌圖利超過91億元。

光電場。(圖/力暘集團臉書)

根據《鏡週刊》報導,力暘集團利用黨政人脈,從中央到地方發動關說施壓,讓原本不得作為光電場使用的2公頃以下農地,獲得有條件解禁,並藉此機會偽造文書,順利取得139件光電案場,獲取不法利益將近百億元。

力暘集團總裁古盛煇等人除了向中央陳情外,2021年透過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居中聯繫,前往台南市府反應送件很久毫無進度,並透過當時的經發局長陳凱凌要求市府承辦人盡快審核。

古盛煇還對陳凱凌表示,如果能把土地使用同意書的簽署日期全部變造成2020年7月31日前,就可以將所有的光電案場塞進「2020年太陽光電6.5GW達標計畫」中。

能源局2021年9月15日召開光電達標計畫協商會議,不但將古盛煇的訴求納入討論範圍,並表示如果業者拿到7月31日前的土地同意文件,按理便適用「信賴保護原則」,可以順利過關。

能源局後來更同意由業者自行舉證,只要證明本身是在7月31日前取得土地同意文件便符合規定。陳凱凌還催促台南市農業局,盡快核發農地變更使用同意函給力暘集團。

此外,力暘集團暗中與地主協商改約,除了偽造土地租用日期,為了具備公信力,還拿去公證。力暘集團藉此向台南市經發局申請抽換原本的文件,利用不實土地文件讓光電案場不受「小二甲」禁令影響,順利取得139件光電案場,涉嫌圖利超過9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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