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必須補繳「喪失原籍證明」(除籍證明)、但遭遇困難的陸配,移民署21日起開放窗口專案受理申請具結或延期。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梁文傑在24日例行記者會上表示,至今已收到約600多件申請,另外不符合可具結替代或延後赴陸辦理條件,但需要政府協助的還有200多件,政府對於這些申請案件都會仔細審酌、提供協助。

梁文傑說,在先前公布相關解套方案之後,基本上很多的爭議案件都可以處理,但難免會有一些個別疑難雜症部分,這部分不管是陸委會、海基會或是移民署,都會全力協助,不過不會再針對具結、延後赴陸辦理等條件有所改變。
梁文傑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當初於2004年修法時,在國會是以多數通過,給予6個月的時間補件。當年政府沒有寄發補件通知書,20幾年前資訊管道沒有現在發達,確實很多陸配或陸配子女根本不知道法律有所變更,但民眾不會因為不知道法律就免除法律義務。
梁文傑強調,考量在2004年以前入籍台灣的原陸籍人士實在太多,如果不讓他們補件,老實講,一旦他們被人檢舉,政府就要依法取消他們的台灣身分。但這樣的一批人實在蠻多的,所以給大家機會再去做一次補件,來補足法律的要件,並不是額外再要求大家做什麼,而是補做當時沒有做的事。
梁文傑表示,經過這段時間的說明及媒體報導,大部分陸配都已經了解政府的態度跟立場,如果真有其他的疑難雜症部分,政府都會個別加以協助。他說,這麼多年下來,只要有意願配合回去拿證件的,幾乎沒有辦不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