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富士康大陸鄭州廠今年1月傳出,4名台籍幹部因涉嫌「非公收賄」罪名遭大陸公安逮捕,至今仍未返台。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11日表示,當事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挪用資金等,正被有關部門依法調查。
據媒體報導,富士康鄭州廠A事業群(APPLE產線)的4名台幹,於今年1月分別被大陸鄭州公安以「非公收賄」罪名帶走偵辦,但其中2人查不到收賄金流證據,卻被公安指控挪用資金。隨後鴻海集團向台幹家屬表示,這4名台幹並無收賄事實,公司沒有任何損失,也未向大陸公安報案。不過有富士康陸籍員工向家屬透露,該案實為當地人士與大陸公安聯手栽贓、辦假案,藉此從中牟利。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11日在「答記者問」中表示,當事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挪用資金罪等犯罪行為,目前已被有關部門依法調查,案件正在偵辦當中,將嚴格依法辦案,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中時新聞網》報導指稱,就陸委會所知訊息,案件情節相當怪異,因鄭州公安方面是以相當於台灣的「背信罪」為由,拘留鴻海4名員工,只是鴻海集團又在聲明中表示公司無損失,4位員工也沒有傷害公司利益的情事。
陸委會表示,該案不排除是少數公安腐敗濫權,嚴重傷害企業信心,呼籲大陸有關單位盡速調查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