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莽男違停車子遭拖吊 怒撕封條開車門遭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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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淡水一名男子昨日將車子違停在黃線上,遭警方開單貼封條取締拖吊,未料他竟要求員警停止拖吊,甚至情緒激動開啟車門,經員警制止才作罷,最後遭妨害公務罪依法送辦。

男子不滿車子遭拖吊開車門遭警方送辦。(圖/翻攝畫面)
男子不滿車子遭拖吊開車門遭警方送辦。(圖/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洪姓男子(69歲)昨日傍晚6時許,開車前往淡海路並將車違停在黃線上,下車到附近學校打球運動,沒多久淡水分局員警與拖吊人員巡經該處發現車輛違停,警員依法拍照、製單、貼封條後,拖吊車將車輛上架欲吊離時,洪男突然出現擋在車旁要求員警停止拖吊。

執勤員警向洪男說明車輛已完成上架並拖離原位,不符現場放車要件,但洪男仍情緒激動開啟車門撕掉封條拿取車上取物,經員警及時制止並嚴正告知相關法律責任,洪男才停止動作離去,事後前往並拖吊場依程序完成繳費並領回車輛。

警方表示,洪男自行拆除封條已違反《刑法》第139條「污損封印、查封標示或違背其效力罪」,全案將依妨害公務罪函送偵辦,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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