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某高中男老師李品澔利用學生的信任,誘騙學生至其租屋處,並在廁所內偷拍性影像。嘉義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向法院建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4年。

檢方調查指出,李品澔自114年6月11日起至115年5月13日止,頻繁邀請其任教的學生前往其位於嘉義縣竹崎鄉和平村的租屋處,並預先在租屋處廁所內架設手機並開啟錄影功能,竊錄前來如廁者的身體隱私部位及性影像。整起事件直到一名男學生如廁時,機警發現衛生紙盒被開孔、裡面竟藏著手機錄影,當場揭穿狼師惡行並報警處理。
警方接獲報案後,隨即報請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專案小組於115年5月18日前往李男租屋處執行搜索,當場扣得手機、平板電腦各1支等關鍵證物。經分析電磁紀錄,查出共有1名成年人及9名未成年學生受害,受害者多達10人,累計偷拍次數高達13次。

案發後,校方已在第一時間將李品澔解聘,嘉義縣政府教育處處長李美華則建議,給予「終身解聘」處分,讓其永遠不得再進入教職。
檢方考量被告李男身為人師,本應負有保護與輔導學生之責任,竟利用師生間的信賴關係犯案,對未成年學生的身心發展造成巨大傷害。檢方建請法院針對13次犯行分論併罰,沒收扣案手機與電磁紀錄,並請法官予以從重量刑,具體求處4年有期徒刑,全案目前已移送嘉義地方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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