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新法修正公告政院不甩!翁柏宗將「代」主委到人事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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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委翁柏宗1日起延任並代理主委職務,引發在野批評。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說明,《NCC組織法》授權政院指定新法施行日期,行政院將在立法院審查通過NCC新任委員人事案後,再行指定新法施行日期。意即在新人事案通過前,翁柏宗可望將繼續代理。

陳世凱表示,在NCC在新人事案通過前,翁柏宗將繼續代理主委(攝自中天新聞)

總統賴清德31日公布刪除延任條款的《NCC組織法》修正案,對此,陳世凱說明,按照該法第16條規定,行政院須就立法院所三讀通過的新法另訂施行日期,為求NCC能夠正常運行,行政院將在立法院審查通過NCC新任委員人事案後,再行指定新法施行日期。

陳世凱表示,這樣的作法並非首例,過往舉凡《國家安全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平均地權條例》、《入出國及移民法》、《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農民健康保險法》、《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等,皆係在修法公布後,待相關配套措施或子法等準備妥善,行政院方指定施行日期;甚且更有分批指定施行日期、分批適用的前例存在。

陳世凱強調,NCC為獨立機關,在保障憲法言論自由的精神下,肩負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等業務;例如有線電視系統的頻道上下架、廣電事業董監事負責人變更、衛廣頻道之申設換照、離島有線電視費率審議、頻道內容違反兒少保護及公序良俗等職權,皆需NCC能夠召開會議並正常運作下始能行使。

陳世凱另指出,總統也已於昨日公布《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即打詐專法)等打詐相關法案,其中有關公告境外高風險電信事業,從源管理黑莓卡等,亦屬NCC業務;如果NCC無法正常運作,相關公告就可能無法確實執行,甚至導致打詐業務無法有效繼續推行,可能嚴重影響打詐成效。

陳世凱再次強調,政院一定恪守依法行政的法治國精神。考量從今年5月初起,NCC人事審查案於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及院會曾有數次被退回或阻擋的事實,行政院為求NCC所轄業務得以如常運作,將再行指定施行日期;同時也希望立法院能夠儘速審議相關人事審查案,讓NCC得以繼續正常運作。

陳世凱表示,在NCC在新人事案通過前,翁柏宗將繼續代理主委(攝自中天新聞)

另對近期奧運轉播爭議,陳世凱補充,這也是屬於需要NCC正常運作才能進行的範疇,包括奧運期間頻道右上角的LOGO識別標誌的變更,或是像愛爾達在巴黎奧運前申請設立專為巴黎奧運轉播的頻道(例如ELTA奧運1台、2台、3台)等,都需要NCC許可。

陳世凱表示,假如民眾利用國內有線電視或網路寬頻收看巴黎奧運轉播,發生技術故障造成無法收視的情況,NCC也會要求業者立即搶修、並且啟動緊急應變機制,這段期間如果造成視聽民眾權益受損,也需要在NCC正常運作的狀況下,才能夠要求業者提出適當的補償措施,以維護民眾視聽的權利。(文/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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