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宗芳/綜合報導
大陸深圳一名77歲老婦,2018年因膽結石住院治療,後被診斷「胰腺惡性腫瘤可能性大」,進行胰脾臟切除手術,不料術後2個月病逝,家屬整理病歷意外發現手術中根本沒發現腫瘤,醫生卻硬摘胰臟,氣得提告求償。
據《新京報》報導,2018年8月,77歲的張玉華因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體檢時發現膽囊結石入院治療,後經檢查診斷罹患「胰腺癌」,遂進行全胰切除和脾切除手術。術後兩月余,張婦因肝功能嚴重衰竭、肝腎綜合征,經搶救無效後去世。
張婦女兒郇杰告訴記者,母親去世後,她去列印病歷才發現,無論是手術前的檢查,還是手術中的病理檢測結果,都沒有發現母親的胰腺有腫塊或病灶。
2019年8月,郇杰等家屬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民事訴訟。法院委託廣東中一司法鑒定中心進行鑒定,鑒定意見顯示,醫方僅憑外院PET-CT檢查報告即對被鑒定人診斷為「胰腺癌」,術前MRI未見胰腺腫塊、ERCP創檢未見腫瘤細胞,無足夠的影像、病理學依據;術中探查也未見胰腺有明顯的腫塊、病灶時,未及時告知家屬。
鑒定書中進一步指出,張婦高齡有高血壓病史,在無明顯的惡性腫瘤組織學證據下行「全胰切除術」,手術創傷巨大且對被鑒定人的全身營養代謝及水電平衡產生嚴重影響,其死亡與手術方式的選擇有一定關係,綜上,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責任參與度為61%-90%。
2023年11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賠償患者家屬62萬餘元人民幣(約273萬元新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