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遭重判20年 賴清德:證明「一國兩制」早名存實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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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遭宣布判刑20年,為《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刑期最重的被告。全案仍可上訴。對此,總統賴清德表示,這項判決再次證明北京所宣稱的「一國兩制」早已名存實亡。他並呼籲北京當局,立即釋放黎智英,停止假借司法之名、行政治迫害之實。

總統賴清德表示,台灣與黎智英,以及所有守護自由的人們站在一起。(圖取自賴清德臉書)
總統賴清德表示,台灣與黎智英,以及所有守護自由的人們站在一起。(圖取自賴清德臉書)

賴清德今天(10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昨天黎智英遭香港《國安法》重判二十年監禁。這項判決,再次證明北京所宣稱的「一國兩制」早已名存實亡,司法更淪為剝奪人身自由、壓制言論與新聞自由、否定人民問責權利的工具。

香港法院15日裁定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1項煽動罪名等3項罪名全部成立。(美聯社)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遭宣布判刑20年。(圖/美聯社)

賴清德指出,黎智英長年為自由與民主發聲,卻因此承受超過五年的羈押與長達兩年的審訊,清楚顯示中國大陸當局背棄《中英聯合聲明》,企圖形塑寒蟬效應,並對國際社會所支持的普世價值,造成嚴重威脅。

賴清德最後強調,相信香港的經驗是一記沉痛的警訊,提醒台灣民主自由絕非理所當然。他們再次呼籲北京當局,立即釋放黎智英,停止假借司法之名、行政治迫害之實;也呼籲國際社會,務必持續警惕極權擴張對普世人權的衝擊。台灣將持續堅定守護民主價值,與國際夥伴肩並肩,共同捍衛這份得來不易的自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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