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榮總爆「醫材商執刀」 衛福部:最重恐廢止開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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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台中榮民總醫院神經外科爆發的密醫爭議,衛生福利部醫事司7日表示,已發函台中市衛生局進行調查。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指出,若查證屬實,無照執刀者依《醫師法》第28條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而容留密醫的醫療機構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該科別可能遭停業處分,最嚴重將廢止開業執照。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被爆出放任同一無照廠商上手術台執刀。(圖/CTWANT)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被爆出放任同一無照廠商上手術台執刀。(圖/CTWANT)

根據《CTWANT》報導,台中榮總神經外科近日遭爆料,科主任楊孟寅、科主任鄭文郁及醫師廖致翔等3名知名醫師,長期放任不具醫護執照的醫療器材廠商業務人員進入手術房為病患執刀。爆料內容指出,主刀醫師僅在一旁觀看廠商進行高難度的內視鏡手術,形同「插手納涼」,此事震驚醫界。

針對醫療機構的管理責任,劉玉菁說明,依據《醫療法》第108條規定,醫療機構若容留密醫執行醫療業務,醫院本身可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她強調,主管機關會針對違反規定的科別或服務項目,處以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情節重大者將廢止開業執照。

容留密醫的醫療機構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該科別可能遭停業處分,最嚴重將廢止開業執照。(圖/CTWANT)
容留密醫的醫療機構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該科別可能遭停業處分,最嚴重將廢止開業執照。(圖/CTWANT)

台中榮總已成立專案小組展開內部調查。院方表示,由於相關影片畫面相當模糊,對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的醫師身分以及廠商身分等細節,都需要進一步確認釐清。

劉玉菁表示,如果依照報導情節判斷,確實可能涉及密醫問題,衛福部今日就會發函給台中市衛生局,要求衛生局前往查證。她指出,若查證後確認有廠商執行開刀行為,該執刀者即構成密醫,將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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