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重傷所長雙腿竟放人!鄭銘謙怒:無法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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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施姓男子4日拒檢毒駕衝撞2警,彰化警分局所長陳國銘雙腿重傷、同行員警雙手受傷,施嫌雖被檢方聲押,卻被法官以「難認有逃亡之虞」等理由裁定無保請回,引發嘩然,對此,法務部長鄭銘謙今(8)日表示,毒駕造成的死傷「是我們無法容忍的」,彰化地院裁定無保請回部分,彰化地檢已提出抗告。

法務部長鄭銘謙。(中天新聞)
法務部長鄭銘謙。(中天新聞)

立法院司法及法治委員會今開會聽取「從源頭查緝到道路安全:我國毒品犯罪與毒駕防制政策」專案報告並提出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上午出席會議前受訪,就近來社會高度關注毒駕頻傳等情事作出回應。

近期毒駕頻傳造成重大死傷,行政院日前針對毒品及毒駕的防治作為提出14項作為,其中擬將依托咪酯(即喪屍煙彈)列為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最高可處以死刑。

對此,鄭銘謙說明,今年5月15日公布施行將毒駕納入預防性羈押適用範圍,因為依托咪酯施用後,其藥效馬上就會產生,會造成反應遲緩、肢體失控、意識模糊,如果在行車之間施用依托咪酯這類毒品,會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因此這次法務部要把依托咪酯提列為第一級毒品,加以管控。

對於彰化毒駕肇事衝撞2警受傷,施嫌獲法院裁定無保請回一事,鄭銘謙回應,對於依托咪酯,尤其是毒駕造成的死傷,「是我們無法容忍的」,社會也非常關注,至於彰化地院裁定無保請回部分,彰化地檢已經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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