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濫用免稅資格赴日「爆買」5400萬奢侈品 陸留學生遭追繳540萬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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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3名大陸留學生在日本利用免稅資格,半年內豪花2.5億元日幣(約5400萬元新台幣)狂買奢侈品,結果被查稅時因為無法證明商品已送出國外,被福岡國稅局追收2500萬日圓(約540萬元新台幣)的消費稅。

3名大陸留學生在日本利用免稅資格,半年內豪花2.5億元日幣(約5400萬元新台幣)。(示意圖/Pixabay)

日本《讀賣新聞》引述消息人士稱,3人皆為男性,是國際留學生及自由工作者,年齡介乎10至20歲。他們在允許免稅購物的入境後6個月內,多次在福岡的百貨公司、電器店等,購買奢侈品牌包及手錶、智慧型手機、化妝品等,價值達2.5億日圓(約5400萬元新台幣)。

日本稅法規定,外國旅客在入境日本的半年內可以免稅購物,但免稅品必須在「國外使用」,也不能轉售。國稅局要求自2021年10月起,所有免稅店要提交免稅購物的相關護照資訊、所買物品及價格的電子記錄,當局透過記錄發現3人「爆買」,遂跟進調查。

免稅品須在6個月內離開日本

3人表示所買物品是紀念品或出於個人愛好,聲稱購買後送往海外,但又拿不出將物品寄到海外的單據,免稅資格不獲認可,被追收10%消費稅。暫時未知3人時否已轉售相關物品,當局正積極調查是否涉及為了轉售圖利的欺詐性購買行為。

日本國稅局2022年11月首次公布濫用免稅制度的調查情況。截至2022年6月的一年內,共進行了30宗調查,追收稅款總額達12億日圓(約2.59億新台幣)。(星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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