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頂大生替代役溫姓男子今年1月搭計程車返家途中,在新北台64快速道路遭運將丟包,最後被路過車輛輾過慘死,新北地院今依遺棄致死罪判處13年有期徒刑。

回顧此案,死者溫姓男子(25歲)1月25日凌晨2時許,從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二段搭上林姓男子(46歲)駕駛的多元計程車欲前往新北板橋長江路,車子行經台64線往板橋匝道時,林男突然停車要求温男下車後隨即開車離開,温男則遭後方經過的4輛車輾過死亡,新北地檢依遺棄致死罪嫌起訴林男。

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林男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是一名單親父親,自從事發過後就沒有工作,強調絕無逃避責任,但僅認過失致死,稱無遺棄致死與殺人犯意,並稱願意賣掉唯一的房產來賠償,但被害家屬不接受。
全案由國民法官法庭連日審理,今(6)日下午正式宣判,法官認為林男審理期間未表現真摯悔悟,且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依遺棄致死罪判處13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