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正邦/台北報導
去年台版柬埔寨案,拘禁「豬仔」61人、虐死3人,震驚社會。檢方依私行拘禁致死等罪,起訴綽號「藍道」的首腦杜承哲等4人,4人均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制,今(26日)士林地院裁定獲准。
士院14日開庭,提訊主嫌杜承哲、薛隆廷、洪俊杰、王昱傑出庭,他們都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制;杜男表示,希望先跟3位死者家屬進行調解。士林地院審酌公共利益、國民法官的負擔,並維護當事人的訴訟權益,認為本案情節繁雜並需高度專業知識,非經長久時日顯然難以完成審判,今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
士院今指出,本案涉及詐團將被害人私行拘禁於特定地點,並使被害人施用毒品,導致部分被害人死亡,且不法金額達4億以上;若能由國民參與審判,有望達成國民法官法立法理由中所指,使國民參與審判作為刑事審判「櫥窗」的作用。
但薛隆廷、洪俊杰、王昱傑共被起訴702個罪,杜承哲則被起訴705罪;且檢方主張本案至少需審理267名詐欺與洗錢的被害人、58名遭私行拘禁後被強盜或遭非法施用毒品的被害人、3名遭私行拘禁致死與遺棄屍體的被害人,合計328個犯罪事實,足見起訴事實極端龐大,非耗費相當時間恐難以審結,更難以使國民法官清楚瞭解各個犯罪事實。
而且洪、薛、王3人還在爭執在詐團中的分工範圍、有無指揮權限,他們均否認犯私行拘禁被害人施用第三級毒品、私行拘禁致死等罪。何況,檢方在杜承哲等4人認罪前提下,聲請調查的證據已有上千項,調查所需時間長達143小時,需耗費24天以上,至少需要5週連續開庭,對於一般有正常工作的國民法官,影響十分重大,因此士院裁定本案不行國民參與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