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閨密!幫友介紹工作因「沒去上班」大暴走 痛毆凌虐還嗆:斷妳兒子命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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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行徑乖張!台中一名葉姓女子,只因被她介紹工作的楊姓閨密沒有依照約定去上班,竟然徒手痛毆外加用皮帶、剪刀凌虐,還開嗆要剪掉對方兒子的下體,並恐嚇不得報警。

葉女凌虐楊姓閨密又恐嚇遭判刑。(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據起訴書資料,42歲的葉姓女嫌犯,曾經幫楊女介紹工作,但對方後來沒去報到上班,讓她很惱火,在今年(112年)2月7日凌晨,電召對方來她家「解釋清楚」。

但楊女沒料想到了葉女家,就是噩夢的開始,葉女先是對她飽以拳腳,接著竟拿皮帶狠抽、還用來勒她脖子,接著拿剪刀亂咖楊女的秀髮,然後刺傷她的背、臉跟大腿,而這樣葉女竟還沒停止暴行,幾天後打電話恐嚇楊女「要把妳兒子生殖器剪斷」、「要把妳兒子逼瘋」、「載去妳爸妳妹家,打妳給他們看」、「誰敢報警就剁手」,全案經楊女提告鬧上法院。

葉女出庭時對犯行一概否認,表示楊女的傷勢可能是她自己造成的,因為對方吃了安眠藥後會失控,比如把菜瓜布當成食物,電話裡嗆楊女的言語都是她平常的口頭禪,沒有恐嚇的意思,檢方不採信葉女的超扯說詞,加上楊女有驗傷單、通話、對話紀錄佐證,全案偵結後將葉女依恐嚇及傷害罪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中地院的法官審理後認為,葉女是成年人,應知衝突糾紛應循理性合法管道解決,竟僅因細故徒手、持剪刀攻擊楊,造成對方受傷後不知反省,又以言詞恐嚇害對方及其家人無端遭不理性攻擊的恐懼中,考量被告犯後態度不佳,各依傷害、恐嚇等罪,判6個月與5個月的徒刑,2罪合併執行10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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