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
據調查,若以「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標準來衡量大陸最富50城,前4名分別為上海、北京、蘇州、杭州。
上海以「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居大陸最富50城之首。(圖/新華社)
北京財經雜誌近日以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來衡量城市的富裕程度,展示大陸地級以上城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強。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支配收入除以常住人口數得到的平均數,也是居民能夠自由支配的收入,因此要從收入中扣除稅金、保險等,也就是能真實用於消費、投資和儲蓄的收入。
據此統計,上海、北京、江蘇蘇州、浙江杭州位列前4名;前10名城市中,江蘇省占3城,浙江省占4城,珠三角僅廣州入選排名第5,而深圳僅排第11名。
各城市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與人均GDP排名差異較大,例如2022年鄂爾多斯人均GDP為人民幣25.9萬元(約新台幣114萬元),排名中國第1;克拉瑪依人均GDP23.7萬元,排名第2,兩地人均GDP遠高於北京的19萬元、上海的17.9萬元,但這兩地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卻未進入中國城市30強。
報告分析,深圳未能進入高位的原因是常住人口雖有1756萬人,但戶籍人口僅628萬人,占比為35.8%,遠低於北京(64.6%)、上海(60%)和廣州(53.8%)。在一線城市中,戶籍人口的平均收入往往高於非戶籍人口,而且深圳有大量從事第二產業、無戶籍的工人,這一群體人均收入低於平均水準,因此拉低深圳的數據。
從工資收入看,深圳以人均5萬9095元排全國第1,上海、北京、廣州進入前4。但在最富50城中,深圳和東莞兩個城市的轉移淨收入為負數。
報告解釋,由於深圳居民絕大部分為外來人口、尤其是青壯年就業人口,在收入增加的同時會相應增加「社保支出」、「個稅支出」、「贍養支出」、「外來人員寄帶回家支出」等轉移性支出,使轉移淨收入小幅負增長。東莞情況也類似。
在「最富50城」中,長三角城市占前15強的達80%;20強中,長三角城市有14個,占比仍高達70%;30強中,北方城市僅有北京和3個山東城市:青島、濟南、東營;40強中僅成都為西部城市,排第40名。
另在經營淨收入榜單中,前10城市有7城來自長三角,其餘為福建泉州、安徽馬鞍山及山東青島,北上廣深無一城入榜,榜單前3名分別為浙江紹興、福建泉州、浙江湖州。以平均數據來看,這3座城市的居民最會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