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未成年被誘騙「抖內」 陸新規禁向8歲以下開放直播打賞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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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網信辦今天(13日)發布「關於加強網路直播打賞規範管理的通知」,要求在打賞功能部分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網路平台不得對8歲以下未成年人開放打賞服務。

大陸網信辦發布「關於加強網路直播打賞規範管理的通知」。(示意圖/Pixabay)
大陸網信辦發布「關於加強網路直播打賞規範管理的通知」。(示意圖/Pixabay)

中共中央網信辦官網今天發布「關於加強網路直播打賞規範管理的通知」,共計11條。

條文內容在「打賞規則」、「打賞營利權限開通」、「打賞限額功能」、「打賞提醒功能」、「打賞金額排名」、「打賞互動」、「打賞營利行為負面清單」、「異常打賞識別處置」、「投訴舉報受理機制」、「建立常態化治理機制」等部分細化規範。

在「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部分,要求網路平台不得對8歲以下未成年人開放打賞服務;對超過8歲、未滿16歲未成年人開放打賞服務,應先徵得監護人同意;對16歲以上未成年人開放打賞服務,應先徵得監護人同意或核驗收入證明。

中共中央網信辦透過「答記者問」表示,打賞是目前網路直播的主要營利方式之一,不過也衍生出誘導、誘騙打賞等問題,有些網路平台的打賞功能與玩法未有規範,管理標準和尺度不一,導致打賞亂象叢生,有必要推出管理政策。

中共中央網信辦指出,這波規範特別注重誘導、誘騙未成年人打賞、刺激用戶非理性打賞等問題,結合去年展開的「清朗.整治網路直播打賞亂象」專案行動經驗,提出針對性管理要求,讓這份政策要求更能符合實務狀況。(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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