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綱維2度接近漁港遭拘提羈押 最高法院駁回抗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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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航空董座張綱維因涉嫌掏空公司35億一審遭判刑14年,全案二審審理中,高院日前發現張在2度接近漁港緊急將他拘提羈押,張不服抗告最高法院今駁回確定。

張綱維遭羈押抗告駁回確定。(圖/資料畫面)
張綱維遭羈押抗告駁回確定。(圖/資料畫面)

張綱維遭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詐欺、民航法及洗錢防制法等多項罪名起訴,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另外得易科罰金部分也判刑1年,目前案件上訴二審審理中,高院原本對張綱維實施科技監控,但合議庭4月初發現張7次違反科控警示,其中2次接鄰高雄塭仔頭漁港,法院為防止他潛逃對他執行拘提羈押。

張綱維到案否認有逃亡之虞,他表示是家中獨子需照顧罹患癌症且行動不便母親,他說延遲手機報到是因為在處理母親生活事務,但都有很快補報到,至於定位接近漁港是載母親到高雄鳳山看中醫經過國道3號,並沒有在漁港停留;高院未採信張綱維的說詞裁定羈押但不禁見,張綱維不服提起抗告,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抗告無理由,駁回抗告確定。

此案承審的高等法院合議庭,先前曾因縱放「連一鮑魚」前董事長鍾文智而引發爭議遭社會抨擊,鍾文智因炒作多檔TDR,二審判刑17年6月,事後爆發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潛逃案,高院2023年10月間裁定對鍾文智施以電子腳鐐科技監控。

監控1年後原本審理鍾文智的合議庭因故解散,改由另一個合議庭審理,接手的合議庭決定提高保釋金2000萬元,並停止科技監控,未料鍾文智今年3月中人間蒸發,使得該合議庭法官面臨懲處,此次對張綱維採取羈押措施,也被視為是法院吸取教訓後審慎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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