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違反採訪規則!立法院註銷游智彬採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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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黨副秘書長游智彬在21日立法院時,於議場2樓開直播,並疑似有不當發言,遭民進黨團質疑其以何種身分進入立法院。對此,立法院今(25)日發出聲明表示,「秘書處自3月24日起禁止其本會期進入本院採訪;另依立法院採訪證件發放要點第7點規定,註銷游智彬先生之採訪證件」。

游智彬遭立法院註銷採訪證資格。(圖/翻攝自游智彬臉書)

游智彬在本月21日在立法院議場2樓開直播,並疑似有不當發言,遭民進黨團質疑,游智彬是以什麼身分進入立法院,並要求立法院長韓國瑜調查,經調查後,游智彬確定有立法院採訪證。

黃捷要求韓國瑜調查游智彬的身份。(圖/中天新聞)

對此,立法院今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有關外界討論本院媒體採訪證件相關發放問題,經查立法院第8屆以前採訪證件採總量管制,核發上限500張。立法院自第9屆起以「開放的新國會」為目標,105年2、3月間,由當時蔡其昌副院長邀集各界研議後,以開放為原則修正「立法院採訪證件發放要點」。之後第9屆採訪證件自第1會期581張,成長至最高第5會期1,707張,第10屆第8會期最高已達到2,018張,目前第11屆第3會期核發2,197張,與歷年媒體發展現況相較並無浮濫情事。

目前媒體記者資格認定係由所屬媒體自行核發工作證,不需公部門審核同意,因此本院對於新聞媒體或記者身分認定,尊重憲法對人民工作權及言論自由保障,採取開放原則,對每家申請數量亦尊重其採訪專業路線安排。故自第9屆開始媒體申請採訪證件,依立法院採訪證件發放要點第3點規定,僅需公司或個人檢送採訪人員姓名、聯絡電話及照片一式等資料。本院亦無法源依據查調申請採訪證件機構或個人之營業資料或前科等紀錄,或審核媒體平台言論內容、成員政黨政治傾向等拒發採訪證件。

查台灣威卜菸草減害網路媒體114年1月10日申請本屆第3會期記者證,秘書處依據「立法院採訪證件發放要點」第4點規定「6.網路報:設有定期更新新聞報導(不含部落格)之公開網站中可供讀者閱覽之電子報為限。」核發該媒體所屬記者本院會期採訪證件。

114年3月21日上午台灣威卜菸草減害網路媒體記者游智彬先生於議場二樓記者席直播謾罵本院委員,其行為違反立法院採訪規則第9條規定,秘書處已自3月24日起禁止其本會期進入本院採訪;另依立法院採訪證件發放要點第7點規定,註銷游智彬先生之採訪證件。

〈立法院採訪規則〉第9條全文如下:媒體採訪人員如有違反本規則之情事或有妨礙其他媒體採訪、言語謾罵、肢體動作致危害他人安全之虞者,本院現場相關人員得制止之;經制止無效或情節重大者,並得禁止其進入本院採訪或限制於一定期間不得在本院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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