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發放台中市育兒租金補貼4000至1.2萬元 囤房稅作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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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育兒租金補貼(圖/台中市政府)

李奕緯/綜合報導

台中市長盧秀燕宣布發放「台中市育兒租金補貼」,補貼育有12歲以下兒童並且在外租屋的家庭,1名兒童補貼4000元,2名8000元,3名以上1萬2000元,申請日期從11月1日到30日,明年1月起會陸續撥款,款項全以今年7月開徵的囤房稅為財源。

盧秀燕4日出席北屯平德托嬰中心與北屯東峰兒運中心開幕記者會表示,台中市政府為落實居住正義,今年7月開徵囤房稅,專款專用照顧年輕人與弱勢民眾,其中一部分作為青年安心成家首購利息補貼,還有一部分作為「台中市育兒租金補貼」。

盧秀燕指出,凡是家中育有0至12歲兒童,且正在租屋,只要符合補助條件,補助1名兒童補貼4000元、2名8000元、3名以上1萬2000元,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開放受理申請。

盧秀燕並指出,為免市民舟車勞頓,已申請今年度內政部營建署租金補貼的市民,不用再次提供申請資料,市府已主動審查,會向符合條件者寄發意願確認函,收到確認函的民眾以線上或紙本回復申請意願,即可快速完成申請,預計明年1月起陸續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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