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温振甫/綜合報導
台中市1名女子先前因失戀導致情緒低落,後來透過朋友認識1名簡姓男子,對方向她表示,她的身上有諸多小鬼,必須透過雙修來除晦氣,她也信以為真,不僅連續和簡男發生7次關係,還陸續支付25萬元消災解厄,但事後她卻像簡男提告,認為對方不僅侵犯她,還騙了她48次;先前地檢署認定簡男性侵、詐欺不起訴,近日民事庭再開,法院認為女子給的證據不足,因此簡男無須賠償,全案可上訴。
1名女子控訴,唄遭友人介紹的男子騙了25萬。(示意圖/取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A女強自己是透過朋友與簡男認識,當時她才與男友分手一陣子,但簡男竟利用她情緒低落、思緒不清之際,佯裝為「鬼半仙」,騙她身上有諸多小鬼,只要吞男性的液體可除晦氣、除小鬼,不僅如此,雙方還進行「雙修」7次之多,簡男再稱,必須要買一些護身符、供品消災解厄,而她也信以為真,陸續支付25.6萬元給對方。
不過A女事後卻向簡男提告求償,認為對方意願強制性交、詐欺,向簡男要求150萬元賠償金,雖然她提出相關事證,紀載著雙方發生關係、購買避孕藥的時間地點,但法院參酌雙方的聊天紀錄,認為這是單方面說法,難以認定為真實,最終判A女敗訴,全案可上訴。
值得一提的是,A女先前曾對簡男提告性侵,台中地檢署不予起訴,提再議至台中高分檢也遭駁回,之後又提出刑事詐欺取財,但先後遭到台中地檢署、台中高分檢判定不起訴,這起案件她截至目前為止,已吞下五連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