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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遭爆,於擔任台中市刑大大隊長期間,疑似「勾結博弈集團」,檢方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6罪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台中地院3日下午召開聲押庭,裁准林明佐收押禁見。
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林明佐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9條「公務員明知為犯罪組織有據予以包庇罪」、《刑法》「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消息罪」、「公務員包庇圖利供給賭博場所罪」、「公務員包庇圖利聚眾賭博罪」、《洗錢防制法》「公務員洩漏關於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消息罪」及《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等罪。
檢方認為林明佐涉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偽造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3日下午羈押庭結束,林明佐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