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余姿函/綜合報導
一名呂姓陸軍中士2019年在馬祖地區支援時,向擔任上尉軍階憲兵的朋友借來軍服,並拍攝裸露、自慰等影片,上傳到Twitter等社交軟體。呂男目前遭依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2019年2月,呂男在新北的住家突然心血來潮想要拍攝猥褻照片供人觀賞,他先是穿上西裝,再露出向朋友借來「憲兵上尉階級便服」,拍下多張裸露、自慰、性交等猥褻照片及影片。
法官認為,呂男自己是陸軍中士,明知與憲兵軍種不同,但卻公然使用上尉服飾、官銜等散布裸露猥褻影像,意圖使人混淆身份,是非常不可取的行為。不過考量到呂男無前案紀錄、犯後有悔意、態度良好等一切情狀後,最後依網際網路方法張貼猥褻影像供人觀覽罪,判處拘役55日、易科罰金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緩刑2年,並在判決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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