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周思潔委任音樂人小蟲(陳煥昌)製作專輯《傻傻的花》,她不滿小蟲延宕出片,14日到北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小蟲支付違約金1000萬元。周思潔表示,真心期望不要再有人受到欺騙。
周思潔日前發表聲明指出,她委任小蟲製作唱片專輯《傻傻的花》,在小蟲及其經紀人楊智傑(棍子)統籌下共支出新台幣1000多萬元。小蟲個人已收390萬,並另外收費攝〈傻傻的花〉MV,擔任導演、製作費165萬。
周思潔表示,小蟲不斷延宕出片日期,以致唱片發行時恰逢新冠疫情長達3年無法出國、宣傳,損失慘重。小蟲收取高達180萬的總策劃費,卻在錄音完成後毫無作為,即自返回中國,導致她需另請團隊始能完成專輯,總計《傻傻的花》含宣傳費高達2000萬元。
周思潔說,合約明訂「一方有合約定,需支付他方違約金」,她尚未依法對小蟲主張權利,小蟲反而在外放話指她未支付尾款,詆毀她的名譽,惡意顛倒是非。至今小蟲仍不交出專輯的音樂分軌檔案,,更惡意不授權,致使花費鉅資的歌曲,無法在KTV播出。
媒體報導,小蟲的經紀人日前回應表示「這件事之前都是由前經紀人在協調雙方的工作,我這邊也真的不清楚細節是如何,蟲哥知道這件事也很難過讓周姐有這樣的感受,但目前沒有人能聯繫上前經紀人,這件事也就沒能給到大家回覆」。(文/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