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正邦/台北報導
新北「國中割頸案」引爆公憤,新北地院還要求下架個資內容,不過網紅小商人仍在紐約時報廣場登廣告公開犯嫌長相。《中天新聞網》連絡上小商人,他難掩重大案件被包庇縱容的憤怒,強調他們「不怕法律,那就針對他們會怕的方式去處理」,並預告登廣告行動還會有下一波。
小商人日前在臉書透露,原本要將2人照片放在台灣廣告車上,不料所有大車公司被官方交代,若掛出廣告「會被釘」,新北市也說要罰,因此小商人將廣告放在紐約時報廣場的看板上,「這只是剛開始而已,掛看板是針對兒少法,還有政府裁罰,既然要罰要撤,那你去罰紐約時報廣場的看板試試」。
小商人為何選擇在美國登廣告,讓外界相當好奇,小商人是否有事先與律師討論過?《中天新聞網》透過管道連絡上小商人,但他堅持不願曝光,他透過私訊向《中天新聞網》表示,「我沒跟律師討論過,我本身是美國人,我不認為台灣政府有掌握我的身分。就算有也沒差。我也不太想理他。」
小商人說,在美國並沒有類似台灣的《兒少法》,很多未成年的罪犯都有被公開。會登廣告跟以前南投警察之子性侵案犯嫌被包庇縱容一樣 ,「不怕法律,那就針對他們會怕的方式去處理」。在美國做生意的小商人表示:「這些錢也沒多少。我不接受也不需要donate。廣告就登1個月,我下一波不講,免得那些廣告公司被警告還幹嘛的。」
除了紐約時報廣場,小商人也向網友透露,「我是有下YouTube廣告,我都不知道怎麼才能看到自己的廣告」。有網友回應,「受眾範圍太廣,下的預算又不夠一般人很難看到,以投資詐騙的廣告為例,他們1天下的預算都落在10萬以上,投放群眾為40歲以上」。不過,小商人在時報廣場刊登廣告3天,他的臉書已被檢舉限制PO文。
律師劉韋廷表示,小商人「這招高明」,雖然他在美國登「乾兄妹」照片,涉及我國《刑法》、《個人資料保護法》,不過《個資法》僅規定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此法未律定最輕本刑,故小商人此舉也可能適用於美國法律,台灣《刑法》無法處罰。
雖然網友紛紛留言力挺小商人「正義」行動,很期待看到YT版廣告,不過今天下午小商人已收到臉書限制PO的通知,他氣憤地說:「你們就繼續檢舉沒關係,把我的文章撤掉不會比較好過。你們越刪我就去掛越多, 鎖我流量也沒差,反正我也不靠這個吃飯。要玩都來,XXX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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